湘基金委〔2024〕1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经申报、受理、评审、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对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3311个项目予以立项,其中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6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00项,重点项目53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00项,面上项目649项,青年基金729项,区域联合基金672项,部门联合基金384项,企业联合基金191项,医卫行业联合基金417项。请你们督促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的内容认真开展各类型项目的研究工作,按时提交计划任务书,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规范使用资助经费,按照湖南省科技报告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提交相关报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经费文件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另行印发。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