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课题组:
根据《株洲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课题发布、组织申报、专家盲评、会议审定和公示,株洲市社会科学成果规划评审委员会决定,对《株洲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对策研究》等182项课题予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经费
立项课题经费自筹,课题组依托单位可酌情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支持。结项时,市社科成果规划评审办公室将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成果创新性和成果转化等指标,给子优秀课题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结题条件
课题结项时,须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中文期刊或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内刊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
课题报告核心观点进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或者大型企业科学决策,社会反响良好(须提供党委政府或者大型企业出具的盖公章的采纳证明材料),或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出版与课题相关的著作。
三、有关要求
1.课题依托单位要及时组织开题,讨论确定课题研究计划,尽力为课题组提供良好研究条件
2.课题组可自行选择课题研究时限。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期或2年期,1年期结项期限为2025年4月22日,2年期结项期限为2025年12月15日。
3.所有课题组须认真组织、深入研究,市社科成果规划评审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作为结项重要依据
附:2024年度株洲市社会科学成果规划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名单
株洲市社会科学成果规划评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