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和商业店铺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商业店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食堂和商业店铺从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2.食堂和商业店铺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和学校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的检查。
3.有碍食品卫生和传播性疾病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和传播性疾病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和传播性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报学校基建后勤处同意方可重新上岗。
5.个人要求严格遵守卫生,每日健康晨晚两检,并建立纸质档悬挂于公示栏当中,餐饮相关工作中必须佩戴口罩。
6.每学期开学前3天需将从业人员信息电子档(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有无传染病史、健康证起始日期)报基建后勤处备案,纸质档留存于项目经营点随时备查。
二、食材管理
1.食堂和商业店铺与餐饮项目相关商户供餐前,应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寒、暑假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异常性状的食材,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2.对于食材、食品等其他物资采购实行集中管理,专车采购,专人负责。对专用于食材、食品等其他物资采购和餐厨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到基建后勤处备案并由学校保卫处发放通行证(专车专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门卫进出制度。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食品等其他物资,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3.食堂和商业店铺要向学校基建后勤处提交食材、食品等其他物资采购工作预案,确保食品原料及办伙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安全供应,保证食堂和商业店铺正常运转。确保货物充足、新鲜,符合食品卫生、产品质量的要求。
4.确保食品制作规范。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 摄氏度以上。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严格餐具高温消毒管理。
三、卫生与消毒
1.食堂和餐饮相关商业店铺开餐前,提前3天进行全区域全面深度清扫与消毒,重点清洁冷热作业区、储物区、就
餐区等;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
2.食堂和餐饮相关商业店铺每天早、中、晚开启紫外线灯进行环境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开餐前、开餐后对后场(包括切配间、烹饪间、售卖间、清洗间、二次更衣间等)区域地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并开门开窗通风不少于60分钟。
3.空调滤网每月清洁消毒一次,过滤网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4.食堂和餐饮相关商业店铺厨房的清洁消毒,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如洗洁精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min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5.食堂和餐饮相关商业店铺餐具消毒,首选餐具消毒器消毒,常用的消毒碗柜有紫外线臭氧消毒碗柜和高温加热消毒碗柜等,按照操作说明书使用;也可用高温蒸汽或煮沸15~30min消毒,或采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500mg/L)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漂洗干净。餐具消毒后应注意保洁。
6.厨房用具、餐饮用具要全面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餐盘、碗筷应于每餐后立即清洗消毒,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并妥善存放,防止再污染。
7.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
具等设施设备应清洁,不得存在破损或脱落、地面有积水和积垢等可能影响食品加工经营安全的情形。
8.对卫生间(包括便池、冲刷按 钮、垃圾桶、门把手、墙面、镜面、洗手台、门窗等)使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餐厅内部设施设备(如炊具、蒸饭箱、冰箱冰柜表面、开关把手等)每天喷洒消毒一次,确保食品及生产安全。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启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及时救治,保护好现场,做好调查及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管理与监督
基建后勤处负责学校食堂和商业店铺安全管理与监督,对学校的食堂和商业店铺进行日常管理,包括:
1.每天对食堂和商业店铺进货台帐、渠道和食材调味品进行把关检查,后厨的操作规程和卫生消毒进行督促检查。
2.每天对食堂和商业店铺食品留样,经销商品安全和价格、就餐区通风和每餐后消毒,工作人员带口罩帽子情况,就餐人员进餐厅体温检测进行督促检查。
3.协同学校保卫处等部门定期对食堂和商业店铺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督促学校食堂和商业店铺树立高度的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意识,按照要求开展餐饮保障工作,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对食堂和商业店铺发生问题不及时改进的,将按照相关合同和要求进行处罚。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经销商品质量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追究食堂及商业店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6.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六、常见消毒剂及配制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 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
100 比例稀释;
2.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 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标识有效氯含量 500mg/片):1片溶于
1升水。
(二)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七、注意事项
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八、特殊时期
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除以上要求还应做到以下事项:
1.要求食堂和商业店铺工作人员开学前提前14天居家隔离后方可到岗上班,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2.对所有拟返校工作人员提前14天统一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填写师生健康卡,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台账(纸质档),提前3天报(电子档)学校。
3.针对新冠疫情,食堂和商业店铺工作人员需全员接种新冠疫苗,开学返校前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开学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离校,如因特殊情况需离校(驻地)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备案,返校需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报学校批准同意。
4.在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区)居住或逗留者或与疑似病例接触者目前有感染症状者一律不得入校复工,确保食堂和商业店铺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5.食堂和商业店铺应确保口罩、酒精、测温计、消毒液和相关防护物品的充足供应。个人要求严格遵守卫生,每日健康晨午晚三检,并建立纸质档悬挂于公示栏当中,工作中必须佩戴口罩。
6.严禁使用进口冻货和中高风险区(以生产日期为准)货源,减少冻货使用量,其他食材、物品等物资尽量由当地采购。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期间禁止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销售。
7.食堂和商业店铺应加大餐桌设置的距离,保持用餐间距在1米以上。
8.座椅设置为往一个方向坐,或者做隔断。要求就餐人员单人单桌,面向同一方向用餐;安排餐厅秩序督导员,确保进餐人员不扎堆就餐。
9.餐厅门口设置消毒地巾,门帘要拆除或保持打开状态。
10.按照单向行走的原则设置行走路线单进单出,确保食堂就餐人员不能走S线,只能走直角线,不能有人员交叉。
11.食堂实行错峰就餐;结合学校实际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管理。
12.提倡就餐人员自带餐具,购餐后返回宿舍就餐,减少集体就餐传染途径。
13.采取应急供餐方式,食堂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管控时期,还应根据需要设置盒饭供应窗口,提供套餐,取消自选形式供餐,确保学生1分钟内完成打饭事宜,通过分餐配送等方式来达到分散、错时就餐。
14.食堂和商业店铺应提醒就餐和购物人员在取餐、就餐,购物时正确佩戴口罩,就餐前再摘下。
15.快递公司于开学前3天将特殊时期管理制度(电子档)报基建后勤处批准后执行。
16.如后续相关文件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以后续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与上级部门有关制度有冲突,以上级部门有关制度为准。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5日印
(一审:宋才亚 二审:凌敏 三审:吴争)